常见问题
- 总包合同涵盖设备、安装、培训与技术转让,却不拆分各部分价值,导致适用了错误的外国承包商税率。
- 哪一方承担外国承包商税没有约定清楚,到决算时才发现缺口。
- ODA 资金部分的增值税处理,各标段之间不一致。
- 法律已经给予铁路行业的投资优惠没有用足。
法律依据
以下措辞是我们的理解,不是官方译文。只有越南语文本具有法律效力——每一份文件都可以在法规查询栏目打开查看。
《铁路法》第 5 条第 4 款铁路基础设施经营、铁路运输、铁路工业和铁路人才培养属投资优惠行业。
《铁路法》第 32 条第 4 款试运行、培训和技术转让费用计入总投资——这些款项如何拆分直接影响纳税义务。
《独立审计法》第 40 条第 2 款 a 项会计师事务所可登记提供经济、财务、税务咨询服务。
我们做什么
- 签约前审阅合同拆分各组成部分的价值,确定各部分的税务处理,明确由哪一方承担税款。
- 确定外国承包商税义务按活动类型区分:货物供应、安装服务、培训、技术转让。
- 按资金来源统一增值税处理在同一项目的各标段之间保持一致。
- 梳理投资优惠对照享受条件与所需备查资料。
- 准备说明材料提前备好,以备税务机关检查时使用。
贵方获得什么
- 合同税务条款审阅意见及修改建议
- 按组成部分列示的外国承包商税测算表
- 全项目统一的增值税处理指引
- 供税务机关查阅的说明材料
什么时候找我们
与外国承包商签约之前——那是条款还改得动的时点。签了之后,只能处理后果。
两个前提,先说在前面。 第一,本项服务属《独立审计法》第 40 条第 2 款,会计师事务所须先向财政部登记方可提供。第二,若我们正在或将要审计贵单位,本项业务在签约前必须通过同法第 30 条的独立性核查。我们先做这项核查,不通过就直言相告并谢绝。
下一步
在咨询申请页面说明贵方的情况,或致电 0825092007。我们阅读、分类,并在 24 个工作小时内回复——包括答复"此事超出我们获准从事的范围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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