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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法律依据

以下措辞是我们的理解,不是官方译文。只有越南语文本具有法律效力——每一份文件都可以在法规查询栏目打开查看。

《独立审计法》第 40 条第 2 款 e 项会计师事务所可登记提供财务、会计、审计知识培训。我们的课程严格限定在这三个领域之内。
Nghị định 193/2026/NĐ-CP项目投资资金决算——课程的核心。
Nghị định 206/2026/NĐ-CP建设投资造价管理。

我们做什么

  1. 先做需求调研看本单位的真实档案,找出难点所在,再设计内容。我们不带现成讲义上门。
  2. 按学员分层设计工程技术人员、财会人员和单位领导需要三个不同深度。
  3. 用真实档案授课使用本项目已脱敏的文件,而不是虚构案例。
  4. 布置并批改应用作业学完要会做,不是听过就算。
  5. 交付自学资料包使日后新进人员仍可使用。

贵方获得什么

  • 培训需求调研报告
  • 课程与教学材料,移交给本单位
  • 逐个学员的评估结果
  • 供新进人员使用的自学资料包

什么时候找我们

决算季之前;单位新进较多人员时;或一次审计、检查反复提出同类意见之后。

两个前提,先说在前面。 第一,本项服务属《独立审计法》第 40 条第 2 款,会计师事务所须先向财政部登记方可提供。第二,若我们正在或将要审计贵单位,本项业务在签约前必须通过同法第 30 条的独立性核查。我们先做这项核查,不通过就直言相告并谢绝。

下一步

在咨询申请页面说明贵方的情况,或致电 0825092007。我们阅读、分类,并在 24 个工作小时内回复——包括答复"此事超出我们获准从事的范围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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